基本資料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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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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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連居士慈悲濟世的精神感召下,一群熱心教育的大專畢業青年紛紛投入弘明實驗教育機構的籌設工作,經多方奔走努力,終於感動蓮友鼎力相助,遂在位於台中市精誠11街12號,面積約90坪的土地及房屋數間作為教育機構的根據地,並於民國91年8月獲台中市政府核准成立「台中弘明托兒所」,弘明教育事業從此邁開成功的第一步。台灣數十年來教育體制的僵化,使得大多數在此制度下教育出來的學生,既無力抵抗日益腐化的社會風氣,亦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國內外情勢,教育改革已成了全民關切的議題,主管教育機關為了俯順輿情,終於逐漸將過去的教育體制鬆綁,因此課程活潑化的『實驗教育』乃應運而生。值此千載難逢之機,連居士乃積極籌劃成立實驗教育機構事宜,幾經努力,終於在92年6月28日獲得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同意籌設『弘明實驗教育機構』,並於93年3月26日獲准立案招生,首屆一年級新生共40人。為使名實相符,『弘明實驗教育機構』於94年3月21日更名為『台中市弘明實驗學校』,此時小學部學生人數已達210人,托兒所學童亦將近百人。由於校地面積過於狹窄,學校發展受到極大限制,為使更多學子能受到中華文化的薰陶及享有較大的活動空間,以利身心發展,校方乃於94年6月8日將托兒所及小學部一同遷往台中市大聖街133號,另於同年10月17日在大里市成立『台中縣私立弘明托兒所』,默默地肩負起社會教育工作。為貫徹教育理念,使以品德修養、經典文化為主的教育向上延伸至國中、高中,以竟全功,並解決台中校區學童人數飽和等問題,連居士再次禮請一批熱心教育的佛教青年擔任董事,於94年9月30日報准台中縣政府核准成立『財團法人台中縣弘明佛基金會』,並以基金會為籌辦『弘明實驗高級中學』的法人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