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Information
民國五十三年間,政府推動「一鄉一初中」政策,地方士紳感受到當時嘉義縣大部份的鄉鎮市都已設立初中,然而溪口鄉尚未設置,且當時交通不便、公車班次少,鄉內國小畢業學生均須離鄉背井到鄰近鄉鎮的初中就學,為了讓自己鄉內的子弟能夠方便上下學,乃在地方人士嘉義縣議員邱天先生、溪口鄉公所秘書邱再脩…等人的積極奔走努力爭取下,終獲縣府同意於民國五十四年設校。
民國五十四年三月十三日成立了「嘉義縣立民雄初級中學溪口分部」;並在民國五十六年八月六日奉台灣省政府財教字第六四六四九號函核准,於五十六年八月九日正式成立「嘉義縣立溪口初級中學」;民國五十七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一日改制為「嘉義縣立溪口國民中學」。